资助云南鲁甸震后小学校舍重建项目
发布人:秘书处发布时间:2014-09-20

项目背景:一个月前,即2014年8月3日,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.5级地震,这是该地区14年来最强地震。由于震级大、震源浅、灾区人口密集和房屋抗震性能差,已致数千人死伤。而受灾最严重的龙头山镇,几乎是一片废墟,全镇14所小学也都因地震影响而被损毁。鲁甸地震发生后,全国各地的许多单位和个人积极捐款、捐物,据有关报道,截至9月2日17时,云南省共接收昭通鲁甸“8.3”地震捐款89634.65万元。其中:省级接收71075.98万元;接收捐物价值30515.42万元,其中:省级接收10372.89万元。国内一些基金会也进行了捐赠。

地震发生时,本基金会还在办理相关手续,尚未具备捐赠能力。现今,已基本具备条件。

社会意义等:自然灾害后开展社会捐赠活动,不仅可以使灾区人民在生活和物质上感受社会的温暖和人文关怀,迅速地恢复生产,重建家园,也会促进他们心理感受上的到安全和稳定。社会的捐赠和捐助,有利于弘扬的中华民族扶贫帮困、团结友爱、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和美德,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促进精神文明建设。

就本基金会而言,这有可能成为基金会成立后的第一笔资助,也是基金会的第一笔支出,对本基金会具有特殊的意义,也是基金会从事大爱事业的本质体现。

前期调研:来自昭通市教育局的情况表明,昭通市四个县区352所学校受损,涉及学生17.5万人,地震造成校舍倒塌8782平方米,形成危房42.97万平方米。为确保师生安全,灾区学校停止使用和拆除D级危房,同时已搭建231所板房学校(含幼儿园),保障了灾区的中小学在9月1日如期开学。

可行性分析:

  1、经询社团局基金会处,对基金会资助灾区重建的项目,即使不在基金会《章程》规定的业务范围,社团局亦持支持态度;

  2、经询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联系人刘娇霞(电话:0871-65731838、13619698857;账户: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;开户行:农业银行昆明分行白云路支行;账号:24014401040000477;地址:昆明市白云路538号),救灾捐赠可指定用于灾区小学校舍的重建。

实施计划:综合考虑资金现状、年内拟开展的其他项目和年审的要求,拟一次性向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捐赠人民币10万元,指定用于灾区小学校舍的重建。

9月11日基金会经表决通过资助云南鲁甸震后小学校舍重建项目。

秘书处已于2014年9月18日向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支付人民币10万元整。